本周,海外華人朋友圈被這張PPT刷屏。
從圖上可以看出,該PPT的作者為國家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司的稅務官員,稱“棄籍稅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打擊漏稅行為、防止資產外流。因此建議研究如何在國內開征。
消息一出,有意愿或已經移民海外的人群紛紛表示擔憂。
與“棄籍稅”同時甚囂塵上的,還有即將執(zhí)行的新稅法。新稅法吸收了國際上較為通用的準則和概念,引入了包括綜合稅制,反避稅條款等新內容。
此“棄籍稅”非彼“棄籍稅”
PPT中的“棄籍稅”是否正在醞釀尚未可知,我們先看看目前已知的新稅法。
有關居民個人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的情況,新個人所得稅法中一共提到了兩處。兩處皆表明:納稅人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的,應當在注銷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。
同時,《稅收征管法》還規(guī)定,欠稅的納稅人如需出境,應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、滯納金和罰款。
以上規(guī)定和條例可總結為:國內居民無論是出境、移民、銷戶、退籍都可以,但要“分手”,先把稅算算清楚,繳完再“各奔東西”。
很多人誤認為這就是中國版的“棄籍稅”了!但實際上,這規(guī)定中所謂的“棄籍稅”,與國際通行的“棄籍稅”相差萬里。
嚴格來講,目前世界上只有美國有“棄籍稅”。
美國的稅法規(guī)定,只要你是美國公民或者美國綠卡持有者,不管你在哪,不管你在美住多久,你都是美國的納稅居民。(案例:哈里王子大婚,美國卻躺賺了整個英國王室。
而擺脫“美國稅務居民”的唯一辦法是放棄國籍,所以才有“棄籍稅”。即針對退出時候的總財產核算一次,單獨再交一次稅。
而我們新個稅法的規(guī)定,最多只能算作“移民審計”。也就是說——
如果發(fā)現你有欠稅的黑歷史,請參考范冰冰;
如果壓根兒沒欠稅,所謂的“棄籍稅”對你基本沒啥影響。
總而言之,此“棄籍稅”并非彼“棄籍稅”,并不需要額外交一筆稅款,而是補齊在變更國籍前尚未清算的稅。
就算有“棄籍稅”,距離我們也很遠
退一萬步講,新個稅法中所謂的“棄籍稅”也只是針對已經改變國籍的人士,對于廣大只為了永居權、對入籍沒興趣的申請人來說,完全不用擔心。
況且,根據國際慣例,任何一個國家的居民信息,如是否取得國籍和綠卡等,都不會輕易互通給他國。
現實中也的確存在雙重國籍的情況。比如像加拿大這樣的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,入籍時無需提供是否在他國入籍的信息,所以國內可能并不知情。
另外很多小國家入籍寬松,申請人無需去當地,只需在國內辦理即可完成國籍變更。這種情況就更難核實。
最后,像加、美等發(fā)達國家,其稅收主要來源于個人,而中國目前稅收主要來源于企業(yè)。所以即便要設立“棄籍稅”,也不可能照搬美國的征收標準、計稅方式和各稅率等級等。
所以說,“棄籍稅”可能距離我們還很遠。
“棄籍稅”很遠 移民卻事不宜遲
“棄籍稅”的話題之所以火,一定程度上是因為人們的移民意愿日漸強烈。國際移民組織(IOM)和中國全球化智庫(CCG)發(fā)布的《中國國際移民報告(2018)》顯示,中國的國際移民數量已經超過一千萬,目前是世界第四大移民輸出國。
一方面,中國CRS的貫徹執(zhí)行、全新的稅法、明星追稅力度的加強……稅務監(jiān)管正步步緊逼,再加上國內投資環(huán)境不樂觀、環(huán)境污染、教育資源緊張等因素,越來越多有條件的人傾向于移民;
另一方面,諸多國家的移民政策不斷緊縮:
美國只認“人才”,
歐盟要取消“黃金簽證”,加拿大的魁北克省政府日前宣布:明年魁省移民配額將直接砍掉20%,即將脫歐的英國,也宣布投資移民簽證將于12月7日24點暫停……
抓住政策福利期,實現收益最大化,已經迫在眉睫,還是那句話:移民要趁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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